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斌,左泽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左泽平:本院受理邓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