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格英,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乐县金美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华美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东台市海扬船用配套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金茂家居市场清泉五金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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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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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格英,康乐县金美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台市海扬船用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美芯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金茂家居市场清泉五金商行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科技园审判区第1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