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成辉,陈小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小红:本院受理原告邓成辉诉被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l)粤1302民初242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