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德俊,郑凤英,郑立冬,郑凤远,郑跃程,刘桂金, 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德俊,郑凤英,郑立冬,郑凤远,郑跃程:本院受理刘桂金与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乡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