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诺伟霆(北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761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英诺伟霆(北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英诺伟霆(北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京0101民初176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