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昌平分公司, 北京金百万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13民初838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京0113民初8386号 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百万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京0113民初83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2号顺建大厦10层)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