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万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7544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万山: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与黄万山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京0101民初1754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12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