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向锦花,黄锋,怀化河西店, 怀化市白金翰宫娱乐有限公司怀化河西店 ,怀化音乐盛典娱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202民初395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锋、怀化音乐盛典娱乐有限公司、怀化市白金翰宫娱乐有限公司怀化河西店:本院受理的原告向锦花与被告黄锋、怀化音乐盛典娱乐有限公司、怀化市白金翰宫娱乐有限公司怀化河西店买卖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202民初39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