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卫华,罗双桥,张小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426民初20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双桥、张小艳:本院受理原告肖卫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426民初20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罗双桥、张小艳偿还原告肖卫华借款本金68万元及利息,并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10时整在祁东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