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赛浪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魏县皓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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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赛浪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魏县皓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赛浪车联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蛋壳快洗智能汽车项目联营合作协议》;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0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2月25日至被告履行法院判决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违约造成的场地租赁损失(包含基建费、人工费、物料费)25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北京市海淀区新海大厦七层海淀法院民五庭第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