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冰冰, 藁城区金漂亮商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491民初35718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藁城区金漂亮商店:原告范冰冰与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京0491民初35718号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淘宝店铺“望穿秋水美容店”上连续10日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范冰冰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原告范冰冰申请,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负担;二、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范冰冰经济损失100 000元;如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2元,由原告范冰冰负担1132元(已交纳),由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负担280元(原告范冰冰已交纳,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原告范冰冰)。公告送达起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费用,由原告范冰冰负担。公告送达判决费用,由被告藁城区金漂亮商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