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卫义,蒋建军,胡善党,李德胜,谢阶元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德胜: 本院受理的申诉人谢卫义、蒋建军与被申诉人胡善党、李德胜、谢阶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2022年1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128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孙建立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米佳、曾群山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