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诚迁,祝小兵,王一东,李群辉, 新余市通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武汉市双诚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祝小兵、王一东、新余市通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群辉、武汉市双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诚迁诉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