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北京中投汉富共赢投资中心,陈梁,新余汉科投资管理中心,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汉富共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汉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陈梁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陈述意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刊登日期
202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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