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瑞明,周祥, 中晋联合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08民初19166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中晋联合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周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朱瑞明与被告中晋联合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周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8民初19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中晋联合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朱瑞明2000元;二、驳回朱瑞明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及公告费260元,共计285元(朱瑞明已预交),均由中晋联合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