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和军,丁艳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3130民初198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艳红: 本院受理原告李和军诉被告丁艳红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3130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