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宣正文,王亮白,尤秀萍,王小胖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2688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亮白、尤秀萍、王小胖:本院受理原告宣正文诉被告王亮白、尤秀萍、王小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12民初26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漷县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