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继允, 北京威豪盛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嘉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民初1493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继允,北京威豪盛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嘉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威豪盛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6民初14938号民事判决书。一、北京威豪盛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北京嘉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款5万元并赔偿投资损失;二、刘继允对北京威豪盛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北京威豪盛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