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帅,杨志强, 北京大德广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帅:本院受理北京大德广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杨志强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4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