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盛辉,帅红健,林美娥,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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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盛辉、帅红健、林美娥:本院受理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2上午9时30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