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海燕,刘超,曹海苹,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博彤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1680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海苹:原告曹海燕诉刘超、北京博彤商贸有限公司、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即(2021)京0112民初16804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台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