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泽亿,徐航,张军,荆涛,张晓明,白鹏,第三人-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世纪特种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北京高国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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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泽亿、徐航、张军、荆涛、北京高国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张晓明、白鹏: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世纪特种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泽亿、徐航、张军、荆涛、北京高国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张晓明、白鹏及第三人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第三人申请、证据材料、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北京世纪特种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罗泽亿、徐航、张军、荆涛、北京高国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张晓明、白鹏赔偿损失970293元,上述赔偿损失款归入北京海涛荆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2、诉讼费由罗泽亿、徐航、张军、荆涛、北京高国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张晓明、白鹏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1-14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