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夏军,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盛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腾达辉煌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旺运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旺运商贸有限公司:原告北京盛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以及夏军、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腾达辉煌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7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台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