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敏晨,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时代得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杨庄社区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758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杨庄社区合作社、郑敏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你、北京时代得贝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结。现北京时代得贝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1)京0102民初7586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2021)京0102民初758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关于复利的判决,即撤销“复利(以478 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1日至实际履行完毕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给付义务之日,按照年利率6.525%计算)”;2.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现将上诉状副本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