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中演票务通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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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演票务通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演票务通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中演票务通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票款779 637.64元;2.判令被告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三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