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耿岩, 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耿岩:本院受理原告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耿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的平台保底费(租金)31378.58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违约金5000元;3.判令被告支付因违章造成的罚款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酒仙桥法庭三层大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