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培志,陈军旺,樊巨财, 道县农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道县梅花镇社湾农资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124民初304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道县农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廖培志:本院受理道县梅花镇社湾农资经营部诉道县农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廖培志、陈军旺、樊巨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124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