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靖, 北京瑞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顺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顺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赵靖:本院受理北京瑞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北京顺居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介合同纠纷北京瑞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赵靖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听证会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执行局102室公开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