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翔, 雷语东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29340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雷语东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29340号潘翔与雷语东方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你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