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金晶, 云典汇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31525号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典汇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对余金晶与云典汇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31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原告余金晶与被告云典汇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于2020年7月20日解除;二、被告云典汇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余金晶教育培训费用12 96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酒仙桥法庭第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