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碧秀,谢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682民初242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建:本院受理万碧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湘0682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谢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万碧秀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600元;二、驳回原告万碧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元,由被告谢建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