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易小林,陈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702民初599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公 告(2021)湘0702民初5990号陈峰:本院受理原告易小林与被告陈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702民初59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2021年11月18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