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易诗倩,龙效,申伟娥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效、申伟娥:本院受理原告易诗倩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7日15:0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