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芳,卢育,张世英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育、张世英:本院受理原告吕芳与被告卢育、张世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