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庞红梅,陈景筹,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2执8743号,(2021)湘0102执8743号之一,(2021)湘0102民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庞红梅:本院在执行的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1、(2021)湘0102执8743号数字法院网络询价结果书;2、(2021)湘0102执8743号限期履行通知书;3、本院(2021)湘0102执874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上述法律文书,庞红梅名下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路168号高桥大市场日化城第2栋501(权证号码:20170188438)的平均值为981407元。如你对上述网络询价结果书有异议,可在收到网络询价结果书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2021)湘0102民初72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变卖陈景筹名下的上述房屋。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