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健,第三人-阮昌文, 商安普国际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阮昌文,中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健与被告商安普国际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第三人阮昌文,中商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时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