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种军,牟兴武,王建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瓜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牟兴武,王建红:本院受理的原告种军诉被告牟兴武,王建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