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新芳,张海涛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新芳:本院受理张海涛与张新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