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翔,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海口智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18304号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海口智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0491民初18304号原告刘某与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海口智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线上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