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仲裁文书 |
案号 |
(2021)杭仲01字第1579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杭州市下城区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1)杭仲01字第1579号申请人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资料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文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提出反请求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14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七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5453950)杭州仲裁委员会 |
刊登日期 |
202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