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毛夏冰,李芳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京0101民初19390号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毛夏冰:本院受理李芳与毛夏冰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京0101民初193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