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友权,李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253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明:本院受理原告李友权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2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李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李友权劳务费6500元;二、驳回李友权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