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志诚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贺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京73行初13067号
案由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公告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内容
贺磊:本院受理的(2021)京73行初13067号原告杨志诚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贺磊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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