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代晓秀,罗栋,罗颖,高晋丽,梁翔宇,杨文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清徐县好朋友商贸连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晓秀、罗栋、罗颖、高晋丽、梁翔宇、杨文丽、清徐县好朋友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106民初8201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