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旭翠,靳琼华,陈丽娟,第三人-韩斯俊,张庆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庆宏:本院受理原告周旭翠与被告靳琼华、陈丽娟与第三人韩斯俊、张庆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周旭翠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