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帅, 荆门麻城星祺石膏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帅:本院刊登于2021年6月1日G37版的原告荆门麻城星祺石膏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向你送达开庭公告,法定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因疫情影响,现将开庭时间更正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时,于本院城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