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帅, 荆门麻城星祺石膏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帅:本院刊登于2021年6月1日G37版的原告荆门麻城星祺石膏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向你送达开庭公告,法定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因疫情影响,现将开庭时间更正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时,于本院城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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