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鸣,蔡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932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鸣:本院受理蔡伟与张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京0101民初193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十五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