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军祥,赵长启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军祥:本院受理赵长启与杨军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定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