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信东,罗开生,候钊,李军,赵立方,王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京0102民初23254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信东,罗开生,候钊: 本院受理赵立方诉王松、李军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10月20日作出(2020)京0102民初2325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松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要求1.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由被上诉人赵立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