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史文生, 北京三礼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14民初1728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史文生(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对北京三礼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14民初17284号民事判决书副本,判令:一、史文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三礼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2974元;二、驳回北京三礼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告费(以票据为准)、案件受理费374元,由史文生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